各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社团)、各团支部:
在纪念建团94周年和“五·四”运动97周年之际,为更好地激励团员青年奋发向上,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间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及时总结和提炼共青团的工作经验,有效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校团委决定全面启动共青团评优工作。
希望各基层团组织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根据评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与表彰工作。
一、奖项设置及申报比例
(一)个人奖项
l 学生个人奖项
1、 优秀团员:按本单位团员数的4%申报;附件8
2、 优秀团员标兵:按本单位团员数的0.1%申报;附件9
3、 优秀团干部:按本单位团员数的1.5%申报。附件10
4、 优秀团干部标兵:按本单位团员数的0.1%申报;附件11
5、 百佳青年系列(道德类、勤学类、科创类、励志类、文体类、其他类):电信、机电每项不超过4人,建筑、艺术、经管每项不超过2人,服装、外语每项不超过1人附件12
6、 优秀青年志愿服务个人(具体参考参与活动次数与计时统计)
l 教师个人奖项
1、 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团总支书记、优秀学生组织指导教师。附件14
2、 优秀团务工作者标兵:五四红旗团总支书记、先进学生组织指导教师。附件13
3、 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优秀团支部标兵班辅导员等(详见评选细则)附件15
(二)集体奖项
1、 优秀团总支: 若干 附件3
2、 五四红旗团总支:基层团总支总数的30%。附件1.附件2
3、 优秀团学组织:若干(包括校级学生组织、各院学生会) 附件5
4、 先进团学组织:学生组织总数的40%。 附件4
5、 优秀团支部:按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15%申报; 附件6
6、 五四红旗团支部:按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3%申报; 附件7
7、 优秀学生协会(社团)(校团委组织评选)
8、 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校团委组织评选)
二、各奖项人数比例分配表(校级学生组织评优名额单独下发,不占用各学院名额)
院别 | 优秀团支部 | 优秀团支部标兵 | 优秀团员 | 优秀团员 标兵 | 优秀团干 | 优秀团干 标兵 |
电信学院 | 76*15%=11 | 76*3%=2 | 2419*4%=97 | 2 | 2419*1.5%=35 | 2 |
机电学院 | 69*15%=10 | 69*3%=2 | 2311*4%=92 | 2 | 2311*1.5%=35 | 2 |
建筑学院 | 37*15%=6 | 37*3%=1 | 1190*4%=48 | 1 | 1190*1.5%=18 | 1 |
艺术学院 | 46*15%=7 | 46*3%=1 | 1198*4%=48 | 1 | 1198*1.5%=18 | 1 |
经管学院 | 38*15%=6 | 38*3%=1 | 1448*4%=58 | 1 | 1448*1.5%=22 | 1 |
外语学院 | 14*15%=2 | 14*3%=1 | 291*4%=12 | 1 | 291*1.5%=4 | 1 |
服装系 | 10*15%=2 | 10*3%=1 | 266*4%=11 | 1 | 266*1.5%=4 | 1 |
合计 | 44 | 9 | 366 | 9 | 136 | 9 |
奖项名称 | 奖项数量设置 | 申报形式 | 备注 |
五四红旗团总支 | 2个 | 根据年度考评结果申报 | |
优秀团总支 | 若干 | 根据评选标准自愿申报 | |
先进学团组织 | 4个 | 根据评选标准自愿申报 | |
优秀学团组织 | 若干 | 根据评选标准自愿申报 | |
百佳青年系列 (道德类、勤学类、科创类、励志类、文体类、其他类) | 电信、机电每项不超过4人,建筑、艺术、经管每项不超过2人,服装、外语每项不超过1人 | 各院团总支组织推荐 | |
优秀团务工作者标兵 | 6人 | 五四红旗团总支书记、先进学生组织指导教师 | |
优秀团务工作者 | 若干 | 优秀团总支书记、优秀学生组织指导教师 | |
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 | 若干 | 红旗团支部标兵辅导员等 |
|
三、奖项评选标准及相关要求
评选参考年限为2014年3月—2015年12月四个学期相关共青团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大一年级的班级、学生不能参加评选集体类和标兵类奖项,优秀团干应侧重大二、大三年级(学生会干部、班级团支书、组委、宣委优先),优秀团员可考虑大一年级,请在实际评选过程中把握这一原则。
集体奖项:
(一)优秀团总支
1、评选标准:
(1) 能够结合学院特色开展共青团工作,特色鲜明;
(2) 工作特色不局限于本单位,在全校共青团工作中具有示范性,值得全校借鉴学习。
2、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1000字,简要说明申报理由),A4纸打印各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特色活动开展电子版照片2-4张;(均包括纸介材料和电子版)
(2) 各学院团总支结合本单位团的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根据本单位在共青团工作的特点、重点,于即日起自行命名、申报,申报奖项名称要认真酝酿;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
1、评选标准:
(1)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共青团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理论指导、开展相关学习活动,注重学习实效;
(2) 工作思路清晰,能够积极围绕校团委的工作方针开展工作,出色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够为校共青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 正常开展年度团员注册、团费收缴等日常组织工作;
(4) 能够出色地完成“推优入党”工作,学生党员比例超过学校平均水平,学生党员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并在校各级各类团学组织中担任骨干,切实起到党的后备军的作用;
(5) 重视基层团支部建设,能够很好的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工作,在主题思想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中有良好成效;
(6) 能涌现出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典型,宣传其优秀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7) 能依托规范、系统的基层团校对大学生骨干进行培养,本单位的团学骨干全部参与过团校培训,且有90%以上的学员顺利结业,实际工作效果好;
(8) 能够有效地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学生组织发挥维护同学利益作用,指导学生社团正常开展工作,巩固加强团组织在团员青年中的地位和作用;
(9) 有固定的宣传阵地,日常宣传工作开展丰富、到位,及时利用网络宣传阵地进行报道,宣传工作卓有成效;
(10) 重视理论研究,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通过开展立项及调研工作,有针对性地撰写工作论文,做相应专题研究且有成果;
(11) 积极组织团员开展内容丰富的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团员青年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能定期组织有本单位特色的科技竞赛及创新创业活动;
(12)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及文化学习活动,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13) 能够积极探索团建新模式,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中有较深入的实践。
(14) 能够大胆创新,开展独具特色的品牌工作,品牌建设思路清晰、明确,切实为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服务;
(15) 共青团工作对本单位团员青年有效覆盖率较高;
(16) 共青团工作对本单位团员青年有效影响率较高。
2、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申报表(附件2)、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简要说明申报理由)、申报简表(详见附件三),A4纸打印各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多方面展示、具代表性的活动开展电子版照片4-6张,鼓励附以视频、媒体报道材料等辅助材料报送(均包括纸介材料和电子版);
(2) 各学院团总支基层团组织建设、学生干部队伍培养、主题思想教育、学生文娱体育、科技创新、创业就业、志愿服务、社会实活动践等重点工作开展以及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作用情况作为评选该奖项的主要参考,校团委将根据各单位开展工作的成效,同时参照申报材料和申报表中体现的内容进行先进团总支评比;
(三)优秀学生组织:
1、评选标准:
(1) 能够在校团委、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学生组织工作,成绩较好;
(2) 能够正常开展本组织内的各项日常工作并表现优异;
(3) 结构设置及人员数量安排合理(学生组织人数占所在分院比例等指标体现),素质能力较高(学生干部学习成绩、政治面貌等指标体现),能够在组织中涌现出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典型,并起到典型示范作用(获奖优秀率等指标体现);
(4)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学习、文娱体育、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2、申报先进学生组织落选单位并结合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定。
3、申报材料:申报表, A4纸打印各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纸介材料即可)
(四)先进学生组织
1、 评选标准:
(1)能够在校团委、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学生组织工作,成绩显著、特色鲜明;
(2) 能够正常开展本组织内的各项日常工作并表现突出;
(3)结构设置及人员数量安排合理(学生组织人数占所在分院比例等指标体现),素质能力较高(学生干部学习成绩、政治面貌等指标体现),能够在组织中涌现出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典型,并起到典型示范作用(获奖优秀率等指标体现);
(4)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学习、文娱体育、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所获奖项等指标)
(5)工作开展不局限于本单位,在全校各项学生活动和共青团工作中具有示范性,值得全校借鉴学习。
2、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1000字,简要说明申报理由),用A4纸打印各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均包括纸介材料和电子版)
2. 各级学生组织结合本组织共青团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根据本组织在共青团工作的内容、特点、重点工作和成绩进行申报;
(五)优秀团支部
1、评选标准:
(1) 有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团支部领导核心;
(2) 具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 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 日常团日活动、课前五分钟演讲、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等工作开展好;(优秀演讲率、十佳团日评比等成绩指标)
(5) 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寝室文化氛围,无差寝记录;
(6) 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7) 评选年限内学年支部总平均分不低于75分,支部同学无一人受到警告和警告以上处分。
(8) 出勤率、演讲覆盖率低于85%,没有参评资格。
2、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纸介材料即可);
(2)各团支部结合本支部自然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和成绩取得情况进行申报;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
1、评选标准:
优秀团支部标兵在优秀团支部的基础上进行评选,优秀团支部标兵代表全校团支部的精神面貌,能够作为典型和榜样带动全校团支部向着优秀团支部的标准前进。(评选年限内年班级总平均分不低于78分,班级同学无一人受到警告和警告以上处分),出勤率、演讲覆盖率低于90%的不能参评。班级所在寝室无不合格现象,优秀率高。
2、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1000字,简要说明申报理由),用A4纸打印各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活动开展电子版照片2-4张。(均包括纸介材料和电子版);
(2) 各参评支部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重点突出申报奖项所强调的方面,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向所在团总支提交申报表(附有辅导员导师的推荐意见);
(3) 各团总支根据各支部的申请,结合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各团总支对申报支部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后,按申报比例提名推荐候选标兵团支部上报校团委;
学生个人奖项:
(一)优秀团员
1、评选标准:
(1) 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2) 品德优良,举止文明,能够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 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评选年限内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4) 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 积极参加各类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6)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一份,纸介版即可;填报各院分项名单汇总表(均需要上报纸介版、电子版)。
(二)优秀团员标兵
1、评选标准:
优秀团员标兵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基础上进行评选。要求能够真正在团员中起表率、示范作用,能够影响、带动周围同学。评选年限内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2、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附有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以及个人事迹材料;填报各院分项名单汇总表(均需要上报纸介版、电子版)。
(2)各单位在优秀团员基础上初评,按申报比例提名推荐候选人,上报校团委;
(三)优秀团干部
1、评选标准:
(1)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主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
(2) 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学习成绩良好,评选年限内平均成绩不低于78分(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3) 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能够成为同学的表率,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校、院组织的团的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 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担任团务工作,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的业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 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6) 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2、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一份,纸介版即可;填报各院(系)分项名单汇总表(均需要上报纸介版、电子版)。
(四)优秀团干部标兵
1、评选标准:
优秀团干部标兵在优秀团干部的基础上进行评选。要求能够真正在团干部中起表率、示范作用,能够影响、带动周围同学,评选年限内平均分在80分以上(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2、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附有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以及个人事迹材料;填报学院分项名单汇总表(均需要上报纸介版、电子版)。
(2)各单位在优秀团干基础上初评,按申报比例提名推荐候选人,上报校团委;
(五)“百佳青年”系列
1、评选标准:
(1) 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2) 品德优良,举止文明,能够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 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达到评比规定;
(4) 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 在道德、勤学、科创、励志、文体、其他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2、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一份,及个人事迹材料简介,生活照片2张;填报各院分项名单汇总表(均需要上报纸介版、电子版)。
(2) 各单位在初评筛选基础上,按申报要求提名推荐候选人,上报校团委;
(3) 道德类百佳青年评选范围:模范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在日常生活中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典型代表。
(4) 勤学类百佳青年评选范围:考研典型、成绩排名位于年级成绩排名前列、获得国家奖学金、学院特等奖学者优先;
(5) 科创类百佳青年评选范围:国际、国家级竞赛奖项者;自主创业和创新创业竞赛中有突出成绩和表现;或在就业中就业单位具有有代表性;(可为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
(6) 励志类评选范围:生活、学习中自强不息、道德品质高尚、面对困境乐观勇敢承担,有突出事迹者;
(7) 文体类百佳青年要求评选范围:在校级以上文体活动和比赛中表现突出并获相应奖项者。
(8) 其他类评选范围: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者。
相关要求:学生个人奖项,只要求申报评选标兵类奖项附学生成绩单,并到教务处盖印。其他个人奖项各学院团总支核实把关,不用附成绩单。
教师个人奖项:
(一)优秀团务工作者
1、评选标准:团总支书记、优秀学生组织指导教师为评选候选人,并符合以下标准:
(1) 深入基层了解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并且从事专职团的工作或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
(2)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
(3) 把团的工作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上,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配合、服从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安排,勤于思考、勇于实践;
(4) 按照教育规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有意义的工作;积极推进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工作,经常指导小班团支部的课前五分钟演讲、团日活动,并且有一定成效。
2、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一份,纸介版加盖公章即可;
(二)优秀团务工作者标兵
1、评选标准:先进团总支书记、先进学生组织指导教师为候选人,并符合下述标准:
(1) 工作年限达两年以上的专职团干部;
(2) 能够高质高效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 能够有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学院团总支、学生组织工作,成绩显著。
2、申报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均需要纸介版、电子版并加盖公章。
(三)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
1、评选标准:优秀团支部标兵班辅导员优先作为推荐候选人,并符合以下标准者:
(1) 在指导学生文娱体育、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中有较为突出贡献;
(2) 在指导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中有较为突出贡献;
(3) 在指导学生社团(学术、文体)活动中有较为突出贡献;
(4) 在指导其他学生活动(课前五分钟演讲、团活等)、校园文化活动中有较为突出贡献。
2、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一份,纸介版加盖公章即可;
四、工作进度安排
1、4月20日 校团委下发通知;
2、4月26日 学院组织评审及联评,准备申报材料;
3、4月29日 各学院汇总五四评优奖项明细,上报纸介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
5、5月11日 上交各奖项申请表及事迹材料(纸介版和电子版)
6、5月12日 参评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学院团总述职报告
7、5月16-20日 校团委整理汇总、公示;
结合学生工作系统表彰开展相关表彰活动。
五、相关要求
1、申报各奖项都需要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写明申报理由,并有学院团总支书记或指导教师的签字;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优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申报奖项的数量原则上不能超过上述申报比例,奖项的具体申报类别和申报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个人或集体对于同一奖项系列只允许申报1项,并且优秀团干部系列、优秀团员系列和华德之星系列不能与其他奖项兼报;
4、除五四红旗团总支和优秀团总支奖项外,其他奖项的申报及评选要结合自身情况召开单位层面的联评会议,评比结果需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后,再上报校团委;
5、各单位在评优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优秀集体和个人的典型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宣传媒介集中展示先进集体、团队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强化评价工作的过程引导作用;
6、申报以下奖项需附有事迹材料:要求材料准确,能够体现候选集体或个人的先进性,材料字数800-1000字。即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总支、先进学团组织、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百佳青年、优秀团务工作者标兵;
希望各单位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及时上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排列顺序与电子版汇总表顺序一致,过期将不受理。
共青团哈尔滨华德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