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团省委面向全省各高校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根据通知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9月至11月
二、活动范围
面向各学院的学生团支部(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三、遴选条件
1.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2.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3.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四、活动安排
各学院团总支组织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组织基层团支部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鼓励高校采取网络投票等形式进行遴选,每学院可推荐1-2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候选对象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至校团委。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团总支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类学生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遴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各学院团总支遴选上报1-2个候选团体,将申报材料(附件2.3),以及一张集体照和100字以内团体简介(网络投票用)于2016年11月21日前上报校团委,文件注明xx学院+“活力团支部”申报材料。
3.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及特色做法请及时反馈校团委。
联 系 人:王 凯
联系电话:18904815381
附件:1.“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
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校团委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