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哈尔滨华德学院第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刘信义 日期: 2016-10-09

    各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部署要求,全面践行办学理念、推进具有我特色“13493”校园文化体系的建设实施,结合学校2016年秋季学期共青团工作要点,校团委决定组织召开哈尔滨华德学院第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一、活动主题:《美丽华德美中有我》

    二、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3日——2016年11月17日

    三、组织单位:

主办:共青团哈尔滨华德学院委员会

承办:各院团总支

学生社团联合会

    四、活动对象:哈尔滨华德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时间、项目列表:

活动项目

开展时间

决赛时间

承办单位

备注

“美丽华德 美中有我”主题演讲观摩会

第六周

10月13日

校学生会组织部

开幕式

“美之音”校园歌手大赛

第七周

10月20日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团总支


“美之声”校园主持人大赛

第八周

10月27日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


“美之景”校园书画、摄影DV大赛

第九周

11月3日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美之韵”校园舞蹈大赛

第十周

11月10日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团总支

闭幕式

    六、其他要求

(一)校园文化艺术节既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展示各分院师生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更是宣传推介学院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各项活动要围绕活动主题,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培育形成具有校、分院特色的校园文化艺术精品活动。

(二)各承办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在内容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在形式上为广大同学所喜闻乐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体现时代特征和学生特点,突出专业特色和办学特色。

(三)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承办单位要尽快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制定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纸介版、电子版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均要求于10月13日下班前上报校团委(另附各分院团总支活动申报情况统计表各分院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要扩大学生的参与面,争取使每位同学都能参与到活动中,各分院团总支、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在活动中要发挥骨干作用。

(四)要始终坚持教学的中心地位,各项活动开展要安排在学生课余时间,不得占用教学时间,影响正常教学。

   (五)为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校团委将根据各分院活动方案的申报情况,统一规划时间安排,并根据方案中活动预算情况,将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方案中如无预算项目视为无需经费支持。)

(六)如有个别活动在组织中遇到困难不能按时进行,请及时上报校团委。

  

  

  

共青团哈尔滨华德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友情链接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288号 邮编: 150025招生电话:0451-88128888

Copyright © 2016 黑ICP备0500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