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及教育厅的有关工作要求,围绕学校育人根本任务,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打造校园文化品牌,为学生们搭建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培养学生课余爱好、提高学生素养、培养积极人生态度、增强集体和责任意识、繁荣校园文化,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现我校青年学生积极进取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保证第二课堂有序开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哈尔滨华德学院第二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一、活动主题:“百舸争流·庆党百年”
二、活动时间:2021年11月4日——2021年12月9日
三、组织单位:
主办:共青团哈尔滨华德学院委员会
承办:各学院团总支
四、活动对象:哈尔滨华德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项目列表:

六、活动奖励:
(一)校园文化艺术节结束后,将根据各学院活动组织参与情况,评选出金艺奖一名、银艺奖一名、铜艺奖二名。
(二)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期间,对表现良好、积极参与(三项及以上)活动的同学,均授予“校园文化艺术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对参与此次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幕后工作的同学,各学院按照参与总人数15%的比例,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授予“校园文化艺术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所有参与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同学均给予德育学分认定。
(五)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获奖证书由校团委统一印制颁发。
七、活动要求:
(一)校园文化艺术节既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展示各学院师生精神风貌的重要窗口,更是宣传推介学院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各项活动要围绕活动主题,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培育形成具有校、院特色的校园文化艺术精品活动。
(二)各承办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在内容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在形式上为广大同学所喜闻乐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体现时代特征和学生特点,突出专业特色和办学特色。
(三)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承办单位要尽快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纸介版、电子版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均于10月20日下班前报校团委。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要扩大学生的参与面,争取使每位同学都能参与到活动中。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在活动中要发挥骨干作用。
(四)要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各项活动开展要安排在学生课余时间,不得占用教学时间、影响正常教学。
(五)为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活动方案的申报情况及活动预算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方案中如无预算项目视为无需经费支持)。
(六)如有个别活动在组织中遇到困难,导致活动不能按时进行,请及时报校团委。
共青团哈尔滨华德学院委员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