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网站,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严厉打击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将于今年下半年在我国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严格患者身份识别管理,防范利用虚假身份信息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方案介绍,我国将严格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和校验管理,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政处罚力度,严禁辅助生殖技术从业人员在不具备资质或者不具备相应技术类别的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落实患者身份识别制度,配备必要的身份识别硬件设施,至少包括身份证读卡器、生物识别系统(如指纹、脸像)等,在患者取精、取卵、胚胎移植等关键环节核查身份信息。严禁互联网医院开具属于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所列的辅助生殖常用药品处方。
拟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应当在营业执照登记环节如实使用“医疗服务”条目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在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前,不得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活动。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重点排查注册范围为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母婴保健等公司,并依法处置发现的违法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此外,我国将加强对互联网上有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服务的监管。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发布代孕、非法买卖卵子等相关信息及广告的违法违规互联网站或APP。国家卫健委已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10-68797979)。各地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公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
各地应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追究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非医疗机构、非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也应予以严厉打击,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行为,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将相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各地要严厉打击由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非法采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非法运送、邮寄、携带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等违法行为,对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严重危害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的犯罪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北京日报、健康报